相信每一个玩古玩收藏的朋友,都幻想过自己的场景:自己老家的老房子要拆了重建,结果在地基里发现了古人埋藏的宝贝,自己借机发一笔大财。不过,实际上即便我们的老房子地底下真的有文物,按照法律规定我们也不能私自占有,而要上交国家。那么今天小编就和大家一起讨论一下,自己院子的文物为什么要上交国家这个问题吧!
高肉髻,通肩大衣,腿细长,左臂搭衣角,双手网缦相,左手托桃形法器,右手无畏印,馒头状莲座,宝妆莲瓣,双层四足台座。标准的北魏晚期公元530年后到北魏结束之间三四年内铸造的佛像,极为特殊少见,也属精品之作。
首先,我们需要仔细的阅读法律的规定。仔细阅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,我们可以找到以下两条的法律条款: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、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,属于国家所有。”,和“地下埋藏的文物,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私自发掘。”
这两条法律条款写的非常清楚,当然也非常决绝,一下子将所有新发掘的文物,无论是在哪里,荒山野岭还是自家宅院,建筑工地还是河流湖泊,只要发掘了文物,就自动归为国家所有,更是与谁发现的、文物数量多少、价值多少钱,都没有关系。所以按照相关的法律条款,我们是一旦挖到文物,都需要尽快上交国家。另外,即便是在自家宅基地里,我们以盗墓为目标进行挖掘也是不被允许的。
并且,小编需要提醒大家注意,我们不但有将偶然挖掘到的文物上交国家的义务,更重要的是在文物被上交至相关部门手中之前,我们有保护文物不受损害,以及文物发掘现场不受损害的义务。还是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中,“一切机关、组织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文物的义务。”,这一句法律条款就明确规定了我们的保护义务,所以大家如果发掘了新的文物,不但要上交国家,更要安全无损伤的上交国家。
此铜造罗汉倚站像,具长眉之相,容貌清臞,皱纹密布,身着交领宽袖袍服,衣褶简洁,双目炯炯有神,眉头紧蹙,眉弓隆起,脸部皱纹线条刻划犀利,面部表情张力十足。宋元时代佛像是高古佛像,按国家文物级别归二级。
不过法律这么严苛,真正执行的时候也是一定会重罚吗?小编认为,这还是要视情况而定。比如2014年西安市某居民在自家宅基地里发现古墓,内有国家二级和三级文物各4件,且该墓葬位于丰镐遗址保护区内,更严重的是该居民尝试偷偷贩卖但未能实行就被群众举报,最终判刑有期徒刑15年,并处罚金10万元。这是情节重的。还有情节轻的,比如去年乐山某河滩边发现古钱币,不少村民前来拾取,这些拾取的少的也没有判刑。
小编说这些,主要是想告诉大家,如果家里发掘出了文物请一定要上交国家,毕竟有法律的明文规定在,搞不好真的有可能坐牢。而如果有藏友不清楚情况的,曾经犯过小错误的,比如捡过几枚价值不高的小钱币并且没有贩卖行为,大家也不必惊慌,我们的法律虽然严苛,但法情共存。我们民众大多都有“谁先捡到的就是谁的”这样朴素的观点,这可以理解,相关部门在处理时也是会照顾民情,不会重罚的。
综上,自家院子的文物为什么要上交国家,主要原因就是上述的这些,大家千万不可为了少数几件文物就破坏自己做人的底线,毕竟法律是对一个人最低的标准。
青铜器文物鉴赏及拍卖成交价格参考:
1:商早期兽面纹斝,尺寸:高25.3厘米;宽17.6厘米,估价:HKD 700,000 ~ 1,500,000,成交价: HKD 2,070,000 ,成交时间: 2014-04-09 ,拍卖公司:中国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,拍卖专场:中国嘉德香港2014年春季拍卖会。
斝口沿外侈,其上立两柱,颈腹分段,颈部环饰兽面纹,兽面狰狞,双目前突,腹部呈圆弧状鼓出,弧形鋬,平底,三角形锥状三足。器表红斑绿锈,朴拙自然。
斝,盛酒行裸礼之器,或云兼可温酒。
2:青铜窃曲纹簋,尺寸:直径19.5厘米;宽31厘米,估价:RMB 1,200,000 ~ 1,800,000,成交价: RMB 2,070,000 ,成交时间: 2018-01-08 ,拍卖公司:保利(厦门)国际拍卖有限公司,拍卖专场:保利厦门2017秋季拍卖会。
青铜簋出现于商代中期,此时簋多为敞口,发展至西周器形变化较大,至晚期一般都有盖。
本品仿西周青铜簋习见形制而铸,盖隆起,顶部一圆形捉手,双夔龙首耳,双耳下垂方珥,弧腹,圈足。盖沿与肩部绘制窃曲纹一圈,腹部隆起,有瓦楞状起伏,圈足外围铸夔龙纹,全器简洁大方,古拙典雅。
3:商晚期青铜兽面鼎式三足炉,尺寸:高26厘米,估价:RMB 2,000,000 ~ 2,500,000,成交价: RMB 1,980,000 ,成交时间: 2006-12-18 ,拍卖公司:北京翰海拍卖有限公司,拍卖专场:2006秋季拍卖会。
4:商晚期青铜壶,尺寸:高24.2厘米,估价:RMB 1,000,000 ~ 1,600,000,成交价: RMB 1,955,000 ,成交时间: 2017-12-23 ,拍卖公司:西泠印社拍卖有限公司,拍卖专场:2017年秋季拍卖会。
此壶平面椭扁圆,口部微侈,颈部略收,两侧有对称贯耳。颈部向下直连腹部,腹部垂鼓,底承高圈足。颈部一周装饰曲折角型兽面纹,正中起脊作鼻基线,臣字目,圆目突出。兽面顶部有曲折角,角根在下,向上曲折而下,再向外弯曲上翘,转折之处皆作方折。兽面上方及兽面空隙处,皆有云雷纹,除鼻基线和双目突出外,其余皆在同一平面。两贯耳作虎头型兽面纹,圈足为环柱角型兽面纹。鼻基线突出,两侧有近方形开孔。壶内有铭文“□”。由器型、纹饰和铭文判断,为商代晚期前段器。
5:春秋晚期鸟柱方形兽座,尺寸:长21厘米;宽21厘米;高32厘米,估价:HKD 1,500,000 ~ 2,500,000,成交价: HKD 1,938,000 ,成交时间: 2017-10-05 ,拍卖公司:香港翰海拍卖有限公司,拍卖专场:2017秋季拍卖会。
方座纵切面似梯形,无底,四侧面由粗犷的蟠螭组成镂空的装饰,蟠螭上用纤细的阴线勾勒纹饰,平顶,中央出一短榫,上插一方柱,每面中间透空,柱顶及柱中饰鸟形,柱底部为握拳的造型与榫相接。
两周时期贵族墓葬中随葬有一种青铜方座器,出土位置多在墓室的头箱内或棺椁之间的头端,方座多呈盝顶形,盝顶中央有管柱,部分管柱上还有销孔,原应内插漆木质的柱,多腐朽不存。这类青铜方座器迄今发现极少,不出10件,分别地区较广,见于山东长清、河南淅川、光山、湖北枣阳、浙江绍兴、安徽屯溪、江西安义等地,时代从西周中晚期一直延续至战国早期。
6:西周早期公元前十一至公元前十世纪史述簋,尺寸:高14厘米;重2570g,估价:RMB 1,600,000 ~ 2,000,000,成交价: RMB 1,840,000 ,成交时间: 2018-11-24 ,拍卖公司:中贸圣佳国际拍卖有限公司,拍卖专场:2018秋季艺术品拍卖会。
铭文“史述乍父乙宝簋飤”。双耳圈足簋,高身圆碗状,大敞口,口沿外侈,器腹轻鼓微垂,向下斜收束,下承圈足,上窄下阔。兽首双耳,对称而立,低于口沿,兽首圆目大睁,铸造精细,线条深刻,立体感极强,耳身浑厚,表面铸云纹,象征羽毛,双耳下有方形垂珥,耳内环可见盲心。器颈中央的位置,铸有出戟,长尾凤鸟纹以出戟为中心左右对称展开,鸟首高昂,长冠曲喙,眼睛高突,长尾凤鸟,尾末内卷,尾巴夸张,占整个鸟身的三分之二,以细腻云雷纹为底。器底有网格状铸造痕迹。器腹内铸有铭文二行八字:史述乍父乙宝簋飤(音同“四”)。此簋为西周早期一位名“述”的史官为纪念自己的父亲而作的彝器,史为商代及西周时期重要官职、掌管起草文书、策命诸侯卿大夫、记载史事,兼管典籍、历法、祭祀等事。
7:商代晚期兴簋,尺寸:高14厘米;口径19厘米,估价:HKD 1,600,000 ~ 2,000,000,成交价: HKD 1,820,000 ,成交时间: 2017-10-05 ,拍卖公司:香港翰海拍卖有限公司,拍卖专场:2017秋季拍卖会。
敞口,束颈,腹部圆鼓,圜底,矮圈足,下有一周折沿。器身与圈足皆起六道扉棱。口沿下饰一周蕉叶纹,内填云雷纹,颈部前后增置浮雕兽首,间饰鸟首龙身纹,腹部饰三组曲折角大饕餮纹,两侧增饰立鸟纹,圈足饰夔纹,通身以细密的雷纹填地。纹饰繁缛瑰丽,层次感强,是商代晚期难得的艺术佳品。
8:商晚期斜方格乳钉纹铜鼎,尺寸:高20厘米,估价:HKD 1,200,000 ~ 1,800,000,成交价: HKD 1,770,000 ,成交时间: 2018-10-02 ,拍卖公司:保利香港拍卖有限公司,拍卖专场:保利香港2018秋季拍卖会。
此鼎所饰纹饰最具特点,一般称之为「斜方格乳钉纹」,故名为「斜方格乳钉纹铜鼎」。斜方格乳钉纹最早见于殷墟二期,最先在殷墟地区出现,其后开始流行,影响范围逐步扩展到关中、陕北等地区,主要出现在鼎、簋之上。其流行一直延续到西周早期。
民国首饰店工匠用精品铜锤
斜方格乳钉纹铜鼎,窄沿方唇,深腹圜底,口沿上有一对立耳,三柱足。颈部饰云雷纹衬底的变形夔纹,腹部饰斜方格乳钉纹,乳钉低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