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拍品品相】 全品
【拍品规格】 画片尺寸70*38厘米 相框尺寸106*60厘米
【拍品断代】 8090年代
【拍品描述】 于桑,1917年6月生,四川渠县人。曾用名郁朝贵、郁谦。193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1933年10月参加革命工作。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、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、公安战线的优秀领导干部、公安部原党组副书记、副部长、享受部长级医疗待遇老红军。中国共产党第九、十、十一届中央委员、第十二届中央候补委员、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。 个人经历1933年10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,任红四方面军第4军后勤部经济公社职员,川陕省苏维埃政府文化委员会干事,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西北0、大金省绥靖县委宣传部干事。 1935年参加长征。1936年8月在西北保卫局、延安市公安局工作。 1938年冬在延安中央党校、马列学院学习。 1940年5月在陕甘宁边区保安处工作,任关中分区保安科副科长、科长,在中央党校2部学习。 1946年7月任陕甘宁边区保安处科长,洛川特委社会部部长,黄龙地委常委、社会部部长、分区保安处处长,大荔地委常委、社会部部长、分区保安处处长。 1950年初任西北军政委员会公安部办公室主任,西南军政委员会公安部处长,西南军政委员会公安局副局长,重庆市公安局局长。 1955年2月任中共中央办公厅警卫局副局长,公安部3局局长。 1964年9月任公安部副部长。 1966年10月至1970年2月“文革”中受破孩,下放黑龙江“57”干校劳动。 1970年6月任公安部革委会副主任、党的核心小组副组长。 1972年11月被造反派批斗。 1973年10月在李震事件中被关押审查。 1974年2月解除关押,被造反派批斗。 1976年10月参加"王、张、江、姚"专案组工作。 1977年8月任公安部副部长、党组副书记。 1985年9月任公安部咨询委员会委员。中共第九、十、十一届中央委员,第十二届中央候补委员。 于2008年9月3日病逝北京医院,享年92岁。 带实木相框 可挂可藏 欢迎捡漏 品相如图 画框下角实木装饰条有小缺 介意莫拍
【鉴定报告】 欢迎您来到华山论鉴:藏友您好!此幅书法题识:丹心承壮志,巧手绘宏图。戊辰(1988年)冬,于桑。钤印:于桑之印(白)。此幅书作,纸墨较自然,笔力遒劲,气息畅通,落款自然,笔墨与于桑相符合,初鉴为真迹,喜之可藏! 于桑(1917—2008),曾用名郁朝贵、郁谦,四川省渠县人。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、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、公安战线的优秀领导干部、公安部原党组副书记、副部长、享受部长级医疗待遇老红军。中国共产党第九、十、十一届中央委员、第十二届中央候补委员、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。 图片鉴定,仅供参考。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!我是李宇峰,祝快乐收藏,更上层楼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