铭记是邮票的重要要素之一,是其身份的有效证明。各个国家(地区)发行邮票时,为了便于与其他国家相区别,便在邮票上都印上了所属国家、地区或发行机构的名称,这些名称就被称之为邮票的铭记。新中国成立以来,邮票铭记也经历过多次变化。1949年10月1日,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后,邮票统一采用“中华人民邮政”铭记。
从1950年2月10日发行《天安门图(第一版)普通邮票》开始,新中国邮票的铭记改成了“中国人民邮政”。
自1992年起,我国发行的邮票,均采用“中国邮政”的铭记,同时铭记中增加了英文“CHINA”字样。
香港、澳门回归后,发行邮票均用“中国香港”和“HONG KONG,CHINA”、“中国澳门”和“MACAU,CHINA”铭记。